柯桥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
单位:元/立方米
类 别 | 基价收费价格 | 执行范围 | |
居民生活污水 | 城区 | 0.95 | 城乡居民住宅及附属设施(指物业服务、门卫、消防、车库)等生活用水;普通高等学校、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初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特殊教育学校的学校教学用水和学生生活用水;敬老院、孤儿院、救助管理站等提供住宿的收养、收容服务场所;生产经营企业内可以单独计量的职工集体宿舍、食堂用水;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公益性服务设施、农村非营利性公共活动场所污水 |
其他镇 | 0.75 | ||
非工业污水 | 非经营性用水 | 1.8 |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队(包括武警)、狱政(包括劳改、劳教)等用水 |
经营性用水 | 2.4 | 普通工业、商业服务业(指从事商品交换、提供有偿服务等非公益性经营活动)等企业污水,特种行业污水 | |
工业污水 | 一般企业 | 2.40 | 食品、酿酒等工业企业污水 |
重污染企业 | 3.50 | 化工、印染、制革、造纸、医药、电镀、化纤、冶炼等8个高污染企业污水(COD基准为500mg/L,超基准的COD值、PH值、SS值等收费见附表) |
注:
1.居民生活污水的污水处理费按照《关于调整柯桥区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的通知》(绍柯价[2016]30号)文件执行,自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
2.非工业污水的污水处理费按照《关于调整非工业类污水处理费标准的通知》(绍柯价[2014]12号)文件执行,自2014年5月1日起实施。
3.工业污水的污水处理费按照《关于调整工业污水处理费标准的批复》(绍柯价[2014]9号)文件执行,自2014年4月1日实施。
附表:
柯桥区重污染企业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按COD值)
浓度区间COD(mg/L) | 收费价格(元) |
基准500mg/L以内 | 3.5元/立方米 |
500<COD≤800 | 每档(100mg/L)加价0.10元 |
800<COD≤1000 | 每档(100mg/L)加价0.20元 |
1000<COD≤1300 | 每档(100mg/L)加价0.30元 |
1300<COD≤2000 | 每档(100mg/L)加价0.40元 |
COD>2000 | 每档(100mg/L)加价0.50元 |
注:此收费标准按照《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县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的批复》(绍发改[2012]66号)文件执行,自2012年8月起实施。
柯桥区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按PH值)
PH值6-9为基准 | 每0.5为一档 | 收费价格(元) |
PH值〈6时 | 每低一档, 提高0.40元/立方米 | |
PH值>9时 | 每高一档,提高0.10元/立方米 |
注:此收费标准按照《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绍兴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调整绍兴市区及绍兴县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绍发改[2010]3号)文件执行,自2010年1月1日起实施。
柯桥区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按SS值)
SS值400mg/L为基准 | 50mg/L为一档 | 收费价格(元) |
SS值>400mg/L | 每超一档,提高0.20元/立方米 |
注:此收费标准按照《关于调整污水处理费标准的通知》绍发改[2009]21号文件,暂不执行。
滨海印染产业集聚区工业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按COD值)
浓度区间COD(mg/L) | 收费价格(元) |
基准500mg/L以内 | 3.50元/立方米 |
500<COD≤800 | 每档(100mg/L)加价0.10元 |
800<COD≤1000 | 每档(100mg/L)加价0.20元 |
1000<COD≤3000 | 每档(100mg/L)加价0.25元 |
3000<COD≤4000 | 每档(100mg/L)加价0.30元 |
COD>4000 | 每档(100mg/L)加价0.40元 |
注:
1.基准价收费标准按照《关于调整工业污水处理费标准的批复》(绍柯价[2014]9号文件执行,自2014年4月1日起实施。
2.COD浓度超标收费标准按照《关于滨海印染产业集聚区工业污水处理费的批复》(绍柯价[2014]7号)文件执行,从江滨水处理公司建成投运之日起实施。
3.进管污水PH值和SS值收费按前表PH值和SS值收费标准执行。